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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网

供应商网VIP会员服务协议

1. 接受条款

欢迎使用供应商网(www.gys.cn)VIP会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订购信贸通、推广通、全球通、云企大商、全球甄企、爱采购会员等内外贸付费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即构成您与供应商网(www.gys.cn)(以下简称“供应商网”)就使用服务所达成的协议。一旦您使用了该服务,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权使用该服务。当您同意本协议或实际已使用服务时,即表示您已理解协议内容并同意受服务协议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特别是有限责任条款)、供应商网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服务条款》《隐私声明》以及其他供应商网各项规则、制度等。

供应商网有权随时修改和(或)补充前述条款和条件,并只需公示于其网站,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即时生效。在供应商网修改服务条款后,您继续使用服务应被视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除非得到供应商网的书面授权,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本协议中,使用VIP会员服务的用户均简称为“VIP会员”、“用户”或“您”。请注意,本协议限制了供应商网的责任,供应商网不对服务作任何保证;本协议还限制了您的救济,相关条款见第九条,供应商网督促您仔细阅读。

 

2. 服务

2.1 您订购的本服务,包含以下功能(下述功能随时可能因供应商网网站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a) 企业身份审核:您的身份必须是企业用户,将由供应商网审核有关您在申请服务时的如下信息:

ⅰ. 登记的公司在工商部门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注册记录;

ⅱ. 所登记的联系人在公司的业务身份属实;

ⅲ. 所登记的联系人获得公司授权购买和使用服务。

故您在申请本服务时,是否需要继续查证,则以供应商网要求为准。但供应商网均有权了解您的其他信息的合理性,您应履行配合义务,否则,供应商网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同样,在服务期内,您应始终保持您的主体身份真实、合法、有效,若您的第(ⅰ)项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网,申请再次审核。当您所登记的联系人发生变更,您应保证变更后的联系人仍须为您的企业员工且业务身份属实,您同意授权变更后的联系人继续使用VIP会员服务。您同意为您的未及时通知或更新等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给供应商网(包括其合作伙伴、职员等)造成损失的,您同意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

(b) 供应商网活动记录:

即您在供应商网网站的交易信息和行为的记录的提供。

(c) 证书及荣誉:

即由供应商网网站提供空间,通过供应商网提供的技术服务,您可自行展示各类证书、资格或荣誉,但您应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d) 发布、优化信息及信息进入搜索页面:

即由供应商网网站提供空间,通过供应商网的技术服务,您可自行张贴您的商业信息,包括其文字描述、图片或照片说明,并可以通过供应商网提供的技术服务对该等信息以及您在供应商网网站专用网址首页、主题、相册、橱窗实现更生动、更个性的展示。其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信息(不超过供应商网设定的数量上限)通过本服务可进入供应商网网站搜索结果页面。但供应商网不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或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g) 查阅或订阅供应商网网站的信息:

即您有权通过访问供应商网网站、接收电子邮件的方式查看或订阅其他会员或VIP会员在供应商网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但供应商网不对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或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h) 通过供应商网的技术服务,您可识别您在供应商网网站的访客;您可以分析访客所在区域、访问来源;通过对访客的分析,辅助您对符合条件的访客进行营销跟进,为您定期匹配符合特定条件的潜在买家,辅助您对这些潜在买家进行营销推广。

(i) 通过供应商网的技术服务,您可实现站内消息的发送和管理。

(g) 通过供应商网的技术服务,可直观展示您使用效果及变化趋势,并进行分析及提出改进建议。

您同意自行承担由于使用服务所获知信息而产生的全部商业风险。供应商网确认服务的上述功能构成本协议所述服务的主要部分,该服务未得到会员的同意前不会全部终止或全部变更,但本协议约定情形出现的除外。

2.2 本服务仅向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约的主体提供,故您须为商业或经济组织(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或经营性个人(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具有独立的名称、地址并能够通过企业身份审核的主体;供应商网暂不对个人用户进行提供VIP会员服务。

2.3 在供应商网收到您的付款及您已被确认通过审核后,您将成为VIP会员。供应商网将通过您在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通知您,您的服务将自收到该邮件的之日起生效。

2.4 如您所提供的资料有误或资料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获企业身份审核通过的,您可以在修改资料后要求再次审核。如您所提供的资料无法通过审核,您将收到供应商网的邮件通知和退款。

2.5 供应商网根据会员帐号和其密码确认使用服务的会员的身份。VIP会员理解并明确表示通过其会员帐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资料、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服务条款等)均应被视为VIP会员行为,其法律后果由VIP会员承担。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帐号和密码,并对其使用,包括遗失承担责任。会员承诺,其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供应商网。会员在此同意并确认,供应商网对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2.6 在服务期满前,如您希望变更或事实上已经变更已审核的信息,则应在信息第(ⅰ)项发生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向供应商网提交申请,将得到再次审核。您同意对您所提供的变更后的信息负全部责任,并同意按本协议5.1条程序付款。如您未所变更信息未经审核通过,则供应商网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中止、终止您的帐号,中止期间服务期不予顺延,终止服务则供应商网有权不予退还服务费用。

2.7 供应商网将为每一位VIP会员提供专用网址。VIP会员的专用网址将包含VIP会员的诚信档案。VIP会员可将上述联系方式告知第三人,VIP会员在此授权供应商网发布、并同意供应商网向通过该专用网址进入的任何人开放信息。

2.8 供应商网、供应商网运营商、及其合作伙伴对VIP会员使用服务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保证和承诺。此外,身份审核仅表明审核当时的情况,对此后的变更,供应商网不应负责。

2.9 供应商网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供应商网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服务的提供,除非供应商网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VIP会员同意仅为与第三方间进行商务沟通或与其他会员联络的目的而使用供应商网的服务。VIP会员在此同意供应商网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会员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3. 所购服务期限

3.1 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以实际服务签订的有效期为准,自服务开通日起算。会员凡购买VIP会员服务,其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2 若供应商网在服务期满之日前未收到会员全部的续订款,则其VIP会员服务将不需事先通知而被立即终止。

3.3 本协议所述服务仅在供应商网简体中文网站范围内有效。供应商网简体中文网站范围是指cn.china.cn及其所有下级域名所指向的简体中文网站和这些网站的所属网页。

 

4. 续签

4.1 VIP会员购买服务满一年,可于服务届满前向供应商网提出续签服务申请,但是否被接受须以供应商网意见为准。

4.2 续签会员须在经供应商网接受以后并在原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前,向供应商网全额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并须重新进行企业身份审核。

4.3 续签企业会员通过企业身份审核后,本协议自上一年度届满之日起自动延续。续签企业会员如未通过企业身份审核,按本协议2.4款执行。

 

5. 服务费

5.1 接受服务所需支付的服务费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的费用将通过电汇、会员的信用卡或其它供应商网接受的方式事先支付。会员所支付的可以是人民币,或其它经供应商网许可的货币,同时除本协议2.4款所述的情况外,所有的付款均不作退还。您应在接受本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方式向供应商网支付全部款项。

5.2 上述服务费不包含其它任何税款、费用或相关邮寄、装卸等支出,否则会员应补足付款或自行支付该费用。

5.3 供应商网保留随时单方修改价格构成和支付条件的权利,并提前通知会员。

5.4 会员在服务开通到期满续约之前,不受在此期间供应商网调整服务价格的影响。

 

6. VIP会员的义务

6.1 VIP会员在此声明、保证并同意:

(a)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包括会员自身及会员的资信参考人的相关资料;

(b)维护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性。

会员在此授予供应商网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全球的和免费的使用许可权,包括其雇员,服务提供商和其他提供必要技术和服务的合作人,即,其有权使用、复制、分发、展示、翻译、修订、改写会员根据本协议和供应商网会员服务协议所述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会员进一步同意其一旦将信息或资料在使用服务时提供,则表示同意放弃对此信息或资料所享有的版权和相关财产权利。

如果会员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或不完全,或供应商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则供应商网有权中止或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并拒绝会员使用任何现有的服务及以后可能提供的功能或服务。

6.2 VIP会员在此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产品不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欺诈、提供虚假要约、销售或试图销售假冒伪劣及盗窃的物品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销售及推广的物品;

(b) 侵犯或教唆他人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利;

(c)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出口限制,消费者保护,不正当竞争和歧视或虚假广告);

(d) 侮辱、诽谤,恐吓或非法骚扰等内容;

(e) 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种族,性别,地区,民族,生理残疾等歧视性或倾向性内容;

(g) 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6.3 VIP会员根据本协议使用服务所发布的任何信息或提供的任何资料都必须符合供应商网网站当时及此后公示的发布须知及相关文字说明。

6.4 VIP会员同意仅为本人与第三方间进行真实的商务沟通或与其他会员联络的目的而使用供应商网的服务,同意不以各种形式从事信息代理、中介等,否则,供应商网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并不予退返服务费。供应商网保留追究违约会员相关责任的权利。

6.5 VIP会员同意并接受供应商网无须时时监控会员通过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编辑调整。供应商网对VIP会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和评述不作确认,检验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保证。每一个VIP会员都必须单独地为其通信内容的合法性负责,并对其提供的资料、信息或评述负全部责任。同时,供应商网保留删除依据其自行判断确认具有违法性或违反本协议或供应商网会员服务协议而可能致使供应商网因此承担责任的任何内容。

同时,VIP会员同意对因违反本协议或会员服务条款使用服务,而供应商网未能及时张贴或删除该信息所致使的任何损失,包括其公司、雇员或代表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包括相关律师费,诉讼费等。VIP会员进一步同意,供应商网没有义务,也不应对会员或第三方所张贴或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误导、欺诈、诽谤、侵权或违法负责。如VIP会员因此而遭受损失,则应由VIP会员自行向张贴人要求赔偿,VIP会员放弃追究供应商网责任的权利。

6.6 根据本协议或供应商网的其它许可,VIP会员有权使用供应商网提供数据库和列表等技术服务。除此以外,其它使用或试图使用供应商网的各种目录,数据库和列表用作商业性目的或复制,抄袭,进行大规模促销(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邮件等)或其它未经许可的目的,将被强行禁止。

6.7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本协议之规定,使供应商网遭受任何损失,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或被提起诉讼,用户应赔偿供应商网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7. 诚信经营

7.1 VIP会员承诺,其将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在VIP会员服务期内,如VIP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完全同意供应商网有权立即单方给与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公示、限权、终止服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会员限权期间服务费用照常计算,且服务期不予延长。被终止服务的会员将在供应商网网站上进行通告,供应商网无需退还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同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a) 涉嫌利用服务实施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供应商网网站有权单方对此做出认定);

(b) 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其有未按约定发货、未按约定付款或所发货物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交货期迟延等违约行为,或称其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产品的行为,且未能在供应商网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了证据,但未能充分证明其不存在上述行为的;

(c) 未经供应商网书面同意,擅自许可他人使用VIP会员服务或擅自将VIP会员服务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其帐号和密码,或擅自将其帐号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或售卖或要约售卖其通过VIP会员服务获知的买家及买家询盘等相关商业信息的;

(d) 利用VIP会员服务或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供应商网网站或供应商网网站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供应商网网站的正常运行的;

(e) 存在供应商网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其他约定或网站规则的。

7.2 VIP会员理解并同意,诚信经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VIP会员当前服务期、VIP会员以前服务期、使用VIP会员服务、非使用VIP会员服务。

 

8. 服务的终止

8.1 供应商网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拒绝会员的订购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

(a) 会员违反了本协议或会员服务协议的任一条款;

(b) 供应商网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无法确认会员提供的注册登记资料或身份信息;

(c) 根据本协议第3.2款、第6条和第7条而终止服务;

(d) 对于隐瞒其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会员,供应商网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8.2 如协议一方,除为重组或兼并的目的外,通过决议或由法院判令解散,则接收方或指定的债权人代表有权经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8.3 协议期内,在会员被第三方多次投诉等合理情形下,为避免会员及供应商网的损失,供应商网有权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会员后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会员处时终止。合同解除后,会员有权凭供应商网就退款申请要求供应商网退还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

退款金额计算方法https://www.gys.cn/hyfw/tuikuan.html

 

9. 有限责任

9.1 供应商网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将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服务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供应商网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a)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b)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c)在供应商网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9.2 用户了解,用户使用本服务查看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用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鉴于服务中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用户使用服务所涉及的产品及/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用户应谨慎判断并自行负责。

9.3 用户同意如因使用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用户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供应商网造成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9.4 双方承认本条款反映了双方就协商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双方均完全了解本条款的后果并进一步承认本条款的合理性。

 

10. 知识产权

10.1 供应商网及其所属公司是服务所有权利的拥有者。服务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服务的全部权利,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将由供应商网及其所属公司保留。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供应商网及其所属公司保留。

10.2 未经供应商网许可或授权,用户不得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供应商网”、“www.gys.cn”、供应商网VIP会员(如“信贸通”、“推广通”、“全球通”等)及相关的标识和徽记。

10.3 未经供应商网许可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供应商网及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企业字号、商标、LOGO、活动品牌等内容从事任何活动,否则供应商网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11. 其他

11.1 本协议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1.2 本协议将受中国法律约束,并受供应商网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1.4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1.5 供应商网于会员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会员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1.6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7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2. 特别声明

12.1 本协议项下的“VIP会员”服务指供应商网提供的,基于供应商网的许可及相关技术服务;供应商网网站运营商公司主体如有变更,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声明的服务内容;供应商网在空间及会员在使用VIP会员服务中涉及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由北京中供商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北京中供商云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网、供应商网网站在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为“供应商网”。

12.2 在提及知识产权时,“供应商网”同时包括了其网站及网站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