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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为什么要做个人实名认证或营业执照认证才能发布可交易信息?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第49号令《网络产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通过网络从事产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需履行营业执照登载信息的展示(或个人身份信息申报)以及经审查等义务。所以,为落实该《办法》的执行,针对普通会员,需要进行营业执照认证才可以发布可交易信息。